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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導遊

ROOMS主題客房

三館 / 四人房

定 價

NT$ 8200 

床 型

兩大床  (150cm x 180cm )

坪   數 約 8 坪

設 備

盥洗用具、毛巾、浴巾、紙拖鞋、吹風機、液晶電視、中華電信MOD、冷藏冰箱
獨立式冷氣、獨立衛浴(乾溼分離)、電茶壺、茶包、咖啡

房間內皆設有RO逆滲透山泉水 及 免費無線WIFI


※每間客房之格局、牆面設計或備品略有不同,照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安排入住之客房為準。
  • 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交路(一)字第10282004115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106年1月24日交路(一)字第10682000635號公告修正,並修正名稱 (原名稱: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自即日生效。
    【注意事項】
    1. 本飯店入住時間為下午三點過後,退房時間為中午十一點前;未付訂金者,房間保留至當日中午十二點前,若無法於保留時間內抵達,請務必來電告知以便能為您保留房間;已付訂金者,如未致電告知,本飯店將視同放棄保留權利,沒收訂金恕不另行通知。

    2. 訂房確認後,如遇貴賓有不可抗拒之因素外(例:政府公告之風災、水災、地震等天災),其他因個人因素而必須辦理退房情事者,平假日須於不含進住日起七天前通知,本飯店始予受理閣下所預付訂金自受理退房日起保留半年;為顧及閣下權益及方便,得以於此半年內,再度展延一次,懇請閣下諒察飯店立場及作業困境,造成不便之處尚祈海涵。(本飯店假日定義為一般週六、春節期間、每年七月及八月、政府公告之連續假日)

    3. 取消訂房之扣款,依據<交通部觀光局-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
    (一)訂房時「收取定金(部分房價)」,定金上限為「約定房價總金額30%,三日以上連假得提高至50%」;解約時依「14日內比例退還已收定金」: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80%。
    ★旅客於住宿日前2-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70%。
    ★旅客於住宿日前4-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60%。
    ★旅客於住宿日前7-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50%。
    ★旅客於住宿日前10-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30%。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定金金額0%。

    (二)訂房時「預收房價金額(全額房價)」;解約時依「三日內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處理:
    (1)入住3日以前通知解約,免費取消。
    (2)入住2日前、1日前通知解約,收取房價總額50%。
    (3)當日通知解約或未通知(NO SHOW),收取房價總額100%。

    (三)「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1)當日前通知解約,得於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做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2)當日通知解約或未通知(NO SHOW),收取房價總額100%。
     

    【匯款資料】
    匯款帳號:53012076866
    戶 名:明山別舘股份有限公司
    匯款銀行:台灣企銀 - 竹山分行

    備 註:
    若為 ATM (自動櫃員機) 轉帳,請註明帳號 ( ATM 代號為 050 ),
    匯款後請將收據註明訂房日期及姓名,並回傳至:
    ( 049 ) 2612219 ;以便查詢。謝謝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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